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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要职责
作者: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稿时间:2013-04-08 11:12:23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

    2.负责开展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重要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实践问题的研究,为学院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制定落实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提出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负责组织学院增设新专业相关工作。

    5.制定专业教学标准的原则性指导意见,指导和审查各系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6.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实践教学相关制度,负责实践教学组织安排工作。

    7.组织开展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组织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群)、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材、教改立项课题、教学成果奖等项目评选、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外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工作。

    8.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教师培训、实践(挂职)锻炼具体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9.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10.组织与教学相关的各类评估工作。

    11.组织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填报、分析工作。

    12.审核各系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组织总课程表的制定,负责教室的总体调度。

    13.协调各系实验、实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14.负责教材的征订和教材费的核算工作,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考试组织管理和学业成绩管理工作,考试试卷的印刷工作,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教师岗位津贴的审核工作。

    15.负责学籍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教学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工作。

    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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