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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主要职责
作者: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稿时间:2013-08-22 18:05:16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检查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协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5.受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和举报。

    6.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或提出处理意见。

    7.受理党员、领导干部不服从党纪处分的申诉。

    8.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的职能,协助院党委解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广大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9.按照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和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10.领导全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纪检委员的业务,做好党的基层组织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11.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院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以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12.承办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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