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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1、4号教学楼防盗门窗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王鹤云   来源:招标办   发稿时间:2013-06-17 15:31:52

    一、项目名称:1、4号教学楼防盗门窗更换工程
    二、工程概况: 学院内1号和4号教学楼防盗门、防盗窗更换
    三、工程要求:
    1、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不锈钢防盗门窗工程施工资质。
    3、施工要求:原有防盗门窗拆除干净,新防盗门窗安装牢固、美观。
    4、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5、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垃圾清运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工期要求:中标方自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相关合同,并在中标后30日内完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方承担。
    7、投标报价表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2013年6月 20日(周四)上午9:00到总务处(7号学生公寓)一楼110室报名后勘查现场。
    2013年7月 9日(周二)上午8:30在学院第一报告厅报到,9: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首次支付工程款的85%,一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六、投标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按照学院要求提供该项工程的投标文件(含详细预算报价表)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样表。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6、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7、投标时参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有材料样品。
    七、保证金收取:
    1、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现金)。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八、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
    九、报名电话:2600160  咨询电话:2600126 
 
    附:1、4号教学楼更换不锈钢防盗门窗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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