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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检测灭火器和更换灭火器干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办   来源:王鹤云   发稿时间:2015-12-04 11:21:16


   一、项目名称:检测灭火器和更换灭火器干粉

   二、项目概况:
   
   需检测灭火器、更换灭火器干粉:4个35kg拖拉式灭火器、466个8kg灭火器、770个4kg灭火器、11个2kg灭火器需更换干粉。(报价单详见附件2)

   三、项目要求:

   1、工期要求: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合同,工期15天。 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方承担。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灭火器维修资格资质。

   3、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维修、更换。

   4、消防设施设备运输、装卸及杂费由中标方承担。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9日上午8:30到办公楼415会议室报到,9: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3日下午17点。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关资质原件(灭火器维修资格证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自行联系踏勘现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学院要求自行制作标书。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六、保证金收取:

   1、为了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元。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时一并退回。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七、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2、质量保修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免费维修。

 八、评标标准:
   本项目实行一次报价,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

 九、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36-2600183 王老师 胡老师

    咨询电话:0536-2600109 王科长

    报名邮箱:2829157421@qq.com (报名需注明报名项目、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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