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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暂住证办理程序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27

1 各二级学院开具证明(见附表1

2 学院保卫科户籍室开具证明,保卫科科长签字、盖章

3、持户籍室开具的证明,到学院办公室(办公楼206)开具学院证明,

由院保卫科科长签字

3 持学院证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生暂住人口登记表》(见附表2),

4 火车站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暂住证

学生暂住证办理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