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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发布日期:2025-07-07     点击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历国家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自考助学课程考核成绩构成
      在校生强化实践考核专业课程
      三七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70%)、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占30%)。
      五五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省考试院统考(占50%)、助考(试点) 学校实践考核(占50%)。
三、招生专业
      1.会计学(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山东财经大学
      2.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青岛大学
      3.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山东大学
      4.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山东师范大学
四、收费项目及依据
      1.学费、教材费(多退少补)
      2.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5元;强化实践课程考核费每人每科次80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文科类每人次230元,理科类每人次260元;毕业生审定费每人次50元(含毕业证书工本费),以上收费参考《(鲁价费涵〔2021〕1125号)(鲁发改价格〔2024〕474号)》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自考办公室(8号楼103室)
      咨询电话:16653120692
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学院继续教育中心119室
      监督电话:0536-26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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