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鲁就人〔2023〕19号)文件要求,我院定于 6月17日- 6月22日开展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职业(工种)
农业经理人、仪器仪表制造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动画制作员、保育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连锁经营管理师、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旅行社计调、广告设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二、申报条件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申报材料
表1 提交材料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1 | 照片 | 近期(6个月内),像素240*320,小于20KB,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白底,电子版。 |
2 | 申报表 | 认真填写并签字,纸质版,1份。 |
四、申报流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所申报职业技能等级的报名条件,持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电子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审核等。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6月10日。
报名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办公楼113室。联系人:曹老师,1516561159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注: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标准系统http://biaozhun.osta.org.cn/)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考生资格,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参评人员是否已经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含同职业同级别、同职业不同级别和不同职业级别证书数据)、分类识别,避免出现上传证书数据异常。
五、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1.理论考试:以机考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合格。2.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合格。
六、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ecu.com/)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评价结果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我校将妥善保管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七、其他事项
1.以下情况不可申报:一是同职业等级取得多本证书(包含资格证书和同职业不同工种证书);二是短期内同职业取得多个等级证书;三是短期内不同职业取得多本证书。2.考试时间初步拟定 6月17日- 6月22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3.接受省、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4.技能人才评价证书查询网站: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5.监督电话:0536-26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