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概况

书库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18-12-19 00:00:00  浏览:

    一、严禁烟火。不得在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不得携带危险品入内。

    二、如果库房内施工,确需使用大功率电器、焊接设备等,须馆长同意并做好防护工作后方可施工。

    三、书库管理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知道存放地点。轮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演练、讲座等。

    四、书库设备老化或者出现异常时,须及时上报。

    五、上班时检测防盗仪,如有异常,暂停读者进入书库,请技术人员维修。

    六、书库管理员每天巡视书库2次以上。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谢绝校外人员进入书库。

    八、电梯为货梯,禁止载人。

    九、下班时,书库管理员巡视库房,防止读者滞留书库。

    十、下班后关闭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好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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