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为方便广大读者寒假期间用书,图书馆研究决定:
1、12月16日之后所借图书可在开学后2周内(3月1日前)归还,不算超期;
2、12月16日之前所借图书,请务必在离校前归还或续借,以免超期。
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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