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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到期图书可延期的通知

发布者:孙海亮  时间:2019-12-24 00:00:00  浏览:

各位读者:

    为方便广大读者寒假期间用书,图书馆研究决定:

    1、12月16日之后所借图书可在开学后2周内(3月1日前)归还,不算超期;

    2、12月16日之前所借图书,请务必在离校前归还或续借,以免超期。

    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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