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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到期图书可延期的通知

发布者:孙海亮  时间:2019-01-03 00:00:00  浏览:
各位读者:
    为方便广大读者寒假期间用书,图书馆研究决定:
    1、12月20日之后所借图书可在开学后2周内(3月8日前)归还,不算超期;
    2、12月20日之前所借图书,请务必在离校前归还或续借,以免超期。
    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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