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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作者: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稿时间:2013-04-08 11:13:40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指导考核各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学生工作计划,指导考核各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评优、违纪处理及审查工作。

    4.负责助学金、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的管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各系迎接新生,统一实施新生军训。

    6.指导各系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

    7.指导各系对辅导员的选聘、管理与考核。

    8.负责组织安排全院性学生活动。

    9.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各系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0.负责武装部工作。

    11.指导考核各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2.与院团委合署办公,按照共青团章程,开展团的工作。

    13.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14.配合工会等其他群团组织共同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15.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

    16.负责学生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工作。

    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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