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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2
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结合我院团员发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计划
根据团中央确定的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团员发展工作精神,根据“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根据团市委安排2022
年我院计划发展团员70名。
二、分配方法
根据各系团总支上报的入团积极分子数量,确定各系2022
年发展团员数量(分配数量附件1)。
三、
工作程序
1.
各系团总支要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附件2
)指导有关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各项工作。
2.
各系团总支从学院团委领取入团志愿书,完成入团审批程序,并将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3
)在6月9日之前报学院团委审批。
3.
本次发展入团的新团员数据要纳入2022
年度的共青团信息统计,新发展团员团费从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纳为团员当月起缴纳。新发展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纳入团籍档案管理。
4.
存在新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应在1
周内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要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电子档案的规范性,各系团总支应在2022年6月16日前完成本系所有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
四、工作要求
1.
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学院团委计划下达后,各系团总支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系2022
年发展团员计划,指导、督促基层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计划,确保新发展团员高质量完成。
2.
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院团委根据团市委分配年度团员发展总数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
3.
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附件5
)等文件中对团员发展标准、团员发展程序等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级各类大赛、文体活动中受到过省、市级表彰的同学,可适当放宽条件。
4.
严格执行系统录入。在完成团员发展流程后,各系团总支应指导存在新发展团员的支部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务必严肃录入流程,确认录入信息,保证录入质量。
5.
加强督导检查。各系团总支要把握工作进度,坚持自查问题,严格规范程序,做好2022
年度发展团员工作。同时,向院团委报送2022年发展团员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附件1
:各系团员发展名额数量分配一览表
附件2
:团中央印发《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
附件3
:发展团员登记表
附件4
:发展团员的程序
附件5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2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及附件.rar
共青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
年6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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