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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4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团市委的通知精神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项设置
学院共评选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学院组织从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被授予院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10名同学可获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候选名额分配
会计系团总支4人、工商管理系2人、财政金融系2人、商务工程技术系2人、国际商务系团总支2人、科学与人文系团总支2人。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六、工作安排
各系团总支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学院—系部—团支部”三级体系,按9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校级推荐阶段
各系选拔相应候选人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综合评议后,公示后推荐至团市委;
团委负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
团省委将根据各高校及团市委的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
从152名省级候选人中择优推荐89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三)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将评选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材料上报及总结、表彰
各系选人材料应按照附件要求于9
月2
日之前发送至sdjmzyxygqt@163.com
。
各系团总支,应认真总结获得院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学生的事迹材料(及图片信息),学院团委将在学院公众号上进行先进事迹展示。
附件: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共青团山东经贸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1级新生入学体格检查检查及结核病专项筛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知